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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颁布的土地制度 太平天国时期土地制度

历史常识 0

一、太平天国时期的土地制度

太平天国土地政策慎旅,太平军在占领南京前,曾提出“薄赋税、均贫富”,“将来概免租赋三年”、“均田以赈贫穷”等口号。这些口号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生活中茄孝宴以土地为中心的主要矛盾和广大农民渴望减免封建剥削以至获得土地的要求。1853年(咸颤银丰三年)建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试图解决土地问题。

太平天国颁布的土地制度	  太平天国时期土地制度

二、天朝田亩制度的内容?

天朝田亩制度的主要内容:运局银

(1)宣布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帝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规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的分田办法。

(2)规定县以下行政制度,设立各级乡官,并规定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凡居民25家为“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3)规定余粮、余钱缴“国库”的办法,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外,其余送缴“国库”按制发给。(4)废除封建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太平天国在其占领区虽多次颁布,但未实施平分土地的规定。

天朝田亩制度的详细内容:

《天朝田亩制度》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它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文教和社会改革等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它把土地分为九等,好坏平均搭配。然后以户为单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16岁以上分全份,15岁以下分半份。

它还绘制了一幅新型社会的蓝图,这就是以25家为基层单位,称为“两”。两个“两”,设“两司马”主持。每5家设“伍长”一人。每家出1人当兵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每个基层单位,建立一个“国库”,

“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各家遇有婚丧嫁娶和生育等事,按规定费用到“国库”领取;鳏寡孤独残废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由“国库”开支抚养。农民除耕种外,还要利用农闲时间饲养猪、鸡、蚕,从事纺织、缝衣、制作陶器、木活、打石等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

《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反封建精神,鼓舞着千百万农民群众,为推翻封建的土地制度而斗争。太平军所到之处,出现了没收地主、官僚的财产,焚毁田契、债券,限制地主收租的斗争场面。不少地主唉声叹气说:丰收“于我无份”;

有些地区的地主全年地租“籽粒无收”。有的地区甚至把地主的土地分掉,太平天国政权发给“田凭”。除此之外,太平天国把一些庙宇祠堂占有的土地、公田和逃亡地主的土地没收,分给没有土地的农民耕种。以上这些,都在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群众的经济政治要求。这样一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发挥了他们的生产积性。有的地区出现了“谷物丰收”、“农安物阜”的繁荣景象。

但是,要在个体劳动、分散经营、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并绝对平均分配所有财物,这是一种空想,加上连年征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能实现的。所以,太平天国在江西、安徽等地实行比较切合实际的“照旧交粮纳税”的办法。

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乡官制度。在太平军的区域内摧毁了各级地方封建政权,建立起农民的革命政权。凡县以上的负责人,一般都由革命军将领担任。地方乡官由贫苦农民担任。《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选举,“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乡官如有贪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太平天国地方政权的建立,有力地推旁宴进了革命的发展。

妇女政策:

妇女和男子同样分配土地和生活资料;妇女可参与军政事务;

设置女官,开科取士;在宗教上,妇女和男子都参加拜上帝活动。还提出禁止缠足和买卖婚姻。这样,妇女地位有了显著提高。妇女的积性大大提高了。

太平天国在婚姻上,腊烂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废除了把妇女当作商品的买卖婚姻。太平天国发给男女自由结合的结婚证书——“合挥”,上面登记着结婚人的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还盖有龙凤图章;这是的创举。

扩展资料: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1853年(咸丰三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洪秀全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将农民平均主义思想制度化,从而发展到了最高峰。平均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想,有着它的演变过程、不同的历史作用和利弊。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时期,它是落后的、倒退的和反动的。但是,在反对封建地主所有制,打破封建大地产对农民的桎梏中,它不仅是一面鲜明的旗帜,而且是进步的和革命的,因为它起着推动生产力发展,解放生产力的历史作用。此制度是太平天国的一个基本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权利。

参考资料:天朝田亩制度——百度百科

三、太平天国颁布了什么制度和资政新篇?

《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

一、《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是洪秀全根据《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著作中阐述的平等思想而提出来的。

1853年(太平天国癸好三年)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主要内容:

1、宣布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帝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磨衫有钱同使”。规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的分田办法。

2、规定县以下行政制度,设立各级乡官,并规定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凡居民25家为“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3、规定余粮、余钱缴“国库”的办法,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外,其余送缴“国库”按制发给。

4、废除封建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太平天国在其占领区虽多次颁布,但未实施平分土地的规定。

二、《资政新篇》

《资政新篇》,洪仁玕撰,1859(咸丰九年)刊行。洪仁玕1859年4月被封为干王,政事。他向洪秀全提出了一个改革内政和建设国家的新方案——《资政新篇》,经洪秀全批准后,作为官方的文书正式颁行,是太平天国后期的重要文献。

《资政新篇》具有鲜明的资本主义色彩,是近代中国的先进人士最早提出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近代化纲领,集中反映了当时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找真理和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迫切愿望。

但由于农民阶级自身的局限性以及没有付诸实施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对太平天国革命的发展未产生显著作用。

扩展资料厅游局:

太平天国运动所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资政新篇》是农民阶级的伟大创造,给予了农民阶级的物质利益,反映了农民阶级渴望自由、平等的强烈愿望。

《天朝田亩制度》是扮让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提出的涉及政治、军事、经济等纲领性文件,也是历史上农民起义者第一个有关分配土地的具体方案,体现了平等思想,起到了的促进作用。

《资政新篇》批判重本抑末,尊重科学技术,提倡兴办企业,主张工商谋利,鼓励私人资本,是一个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其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反映了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寻求真理的结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平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