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三历史学习中,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从夏商时期的初步建立到明清的高度强化,这一过程犹如一幅绚丽多彩的历史画卷。

夏商时期,我国古代早期的政治制度开始萌芽。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成为主要的政治权力传承方式。这种制度的确立使得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得以在家族内部有序传承,它为后世王朝的君主继承模式奠定了基础。当时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还比较松散,方国林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夏商王室的影响,但又保持相对独立。商朝通过占卜等迷信活动来决定国家大事,这反映了当时神权与王权紧密结合的特点,商王以“天子”自居,认为自己是上天之子,可以代表上天行使权力。
西周时期,分封制和宗法制相辅相成。分封制下,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给同姓子弟、功臣以及先代贵族后裔,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诸侯对周天子有镇守疆土、缴纳贡赋、定期朝觐等义务,而周天子则对诸侯进行册封、赏赐等。这种制度有利于扩大周的统治范围,传播周文化。宗法制则是按照血缘关系分配政治权力,嫡长子继承制确保了王位和财产的稳定传承,避免了因争夺而引发的内乱。大宗和小宗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关系,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宗族体系,从而加强了周天子对全国的控制。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其创立的一系列政治制度影响深远。皇帝制度的建立使秦始皇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总揽全国军政大权。三公九卿制是秦朝中央官制的重要体现,丞相负责行政事务,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掌管监察工作,并且协助丞相处理政务。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直接有效的管理。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这就打破了贵族世卿世禄制,大大削弱了地方割据势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汉承秦制,在秦朝政治制度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和发展。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一方面沿用了秦朝的郡县制,另一方面又分封同姓子弟为王,设立诸侯国。但是随着时间推移,诸侯国势力逐渐强大,威胁到了中央政权。汉武帝时期推行推恩令,允许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再分给子弟,这样诸侯国越分越小,实力被分散,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巩固。察举制是汉朝选拔人才的重要制度,根据品德和才能推荐官员候选人,这为汉朝选拔了不少优秀的人才,但也存在弊端,容易形成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社会动荡不安,但政治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九品中正制成为选官的主要途径,中正官评定士人的品级,然后朝廷根据品级授予官职。不过这种制度逐渐被门阀士族所操纵,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严重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隋唐时期,政治制度达到一个新的高峰。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变革。它打破了门阀士族对仕途的垄断,为广大庶族地主和平民百姓提供了进入仕途的机会,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也加强了中央集权。三省六部制是隋唐中央官制的核心内容。中书省负责决策,草拟诏书;门下省负责审议诏书,有封驳权;尚书省负责执行诏书,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决策失误。唐朝还完善了谏议制度,谏官可以对皇帝的行为和政策提出批评建议,有助于防止皇帝滥用权力。
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政治制度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在中央,设置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等官职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防止宰相专权。在地方,派文官担任知州,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设置通判监督知州;设立转运使将地方财政收入大部分收归中央,削弱了地方割据的经济基础。
元朝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王朝,其政治制度具有独特性。行省制度是元朝地方行政制度的最大创新,行省拥有较大的权力,但受到中央节制,既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又适应了辽阔疆域的统治需要。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事务,标志着西藏正式归属中央政府管辖。
明清时期,封建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明朝废除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内阁只是皇帝的顾问机构,没有实权。清朝设立军机处,军机大臣跪受笔录,上传下达,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君主专制空前强化。八股取士也是明清时期选官制度的一大特点,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培养了一批忠实于皇帝的奴仆式官员,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演变过程,各个时期的政治制度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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