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布利,全名加布里埃尔·邦诺·安托万·马布利(Gabriel Bonnot de Mably),是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以其对法律、道德与社会制度的深刻批判而闻名,是启蒙时代中较为激进的思想人物之一。马布利生于1709年,逝世于1785年,他的思想对后世的政治哲学,尤其是法国大革命前的思想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马布利出生于法国一个贵族家庭,他的家族中不乏杰出的政治与军事人物。他的哥哥是著名的外交官兼军事家马布利侯爵,而他的弟弟则是一位知名的作家和哲学家。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马布利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并广泛涉猎哲学、历史和政治学等学科。
在早年,他曾短暂地从事外交事务,但很快便转向了学术研究和写作。他没有像伏尔泰或卢梭那样获得广泛的公众知名度,但他在思想界却拥有极高的声誉。他的著作涉及法律、道德、政治制度、宗教批判等多个方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包括《论法律与法律的原则》、《哲学家与立法者对话》以及《论人类的苦难》等。
马布利的政治哲学思想深受古希腊罗马政治制度的影响,他推崇斯巴达式的简朴生活和严格的法律制度,认为私有财产是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他反对奢侈与财富的集中,主张建立一个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法律至上的社会结构。他的这些思想在当时的法国极具挑战性,尤其是在一个贵族特权和教会权威仍然根深蒂固的社会背景下。
与卢梭相比,马布利的思想更为激进。他认为人类社会的不平等源于制度性的缺陷,而非人性本身的问题。因此,他主张通过彻底的法律改革和制度重构来实现社会正义。他的这些观点对后来的革命思想家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是在法国大革命前夕的激进派中。
尽管马布利的思想在当时并未直接导致任何重大的政治变革,但他的作品被广泛传阅,并在知识分子中引发了关于社会正义、法律改革与道德责任的深入讨论。他的思想也影响了后来的社会主义者和共和主义者,被视为早期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先驱之一。
马布利晚年生活较为隐居,专注于写作和哲学思考。他一生未婚,生活简朴,始终保持着对社会不公的批判精神。他于1785年去世,享年76岁,去世后其思想影响力逐渐扩大。
总结而言,马布利作为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的一位重要思想家,以其对社会制度、法律和道德的深刻批判而著称。他的思想不仅反映了当时知识分子对社会变革的迫切渴望,也为后来的政治哲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