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的欧洲,海上霸权之争愈演愈烈,英国与荷兰这两个曾经的贸易盟友,在17世纪末期因殖民利益、航海法案和海军竞争走向全面对抗。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年—1674年)正是这一矛盾激化的产物,它不仅改变了英荷两国的关系格局,也深刻影响了整个欧洲的政治与海洋秩序。

这场战争的背景可追溯至17世纪中期。自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以来,英国通过《航海条例》限制荷兰在英国港口的贸易特权,直接打击了以转口贸易为生的荷兰经济。尽管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以荷兰奇袭梅德韦河并迫使英国签署《布雷达条约》告终,但英国并未放弃遏制荷兰海上势力的战略意图。
真正引发第三次英荷战争的是复杂的国际政治联盟与地缘博弈。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怀有扩张野心,意图吞并荷兰共和国。他深知单凭法国之力难以迅速征服组织严密、防御坚固的荷兰,于是选择拉拢英国共同出兵。1670年,英王查理二世与法国秘密签署《多佛条约》,承诺英国将协助法国进攻荷兰,作为回报,法国将提供财政支持并默许英国在未来恢复天主教——这一条款极具争议,也暴露了查理二世在财政困境下的政治投机。
1672年,法国从陆路大举入侵荷兰,短短数周内占领大片领土,史称“灾难年”(Rampjaar)。与此同时,英国海军从海上发动攻击,试图切断荷兰的海上补给线与对外贸易通道。英法联军一度使荷兰陷入亡国边缘。然而,荷兰执政威廉三世(后来的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临危受命,采取决堤战术淹没低地阻止法军推进,并重组海军展开反击。
荷兰海军在米希尔·德鲁伊特等将领指挥下,多次在北海与英法舰队交战。1673年,荷兰在特克塞尔海战中重创英法联合舰队,迫使英国重新评估战争成本。与此同时,英国国内反战情绪高涨,议会拒绝继续拨款支持一场看似无利可图的海外战争。加之法国在陆上节节胜利后逐渐显露独占战果的意图,查理二世意识到英国可能沦为法国扩张的工具。
在此背景下,英国于1674年单独与荷兰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退出战争。该条约恢复战前状态,未做领土变更,但标志着英国暂时放弃与法国结盟压制荷兰的战略。荷兰虽成功捍卫独立,但长期战争严重损耗国力,为其日后被英法超越埋下伏笔。
第三次英荷战争的影响深远。首先,它凸显了海权与财政动员能力在近代战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荷兰虽海军强悍,但人口与资源有限,难以长期支撑大规模战争;而英国凭借更强的国家财政体系和造船能力,逐步确立海上优势。其次,这场战争加速了欧洲外交格局的重组。威廉三世因领导抗法斗争声望日隆,为他日后接受英国邀请推翻岳父詹姆斯二世(光荣革命,1688年)奠定基础。英荷关系由敌对转向合作,最终在18世纪形成反法同盟的核心。
此外,战争也推动了海军战术与舰船设计的发展。双方广泛使用线列战术(line of battle),强调舰队整体作战而非单舰决斗,预示了风帆战列舰时代的成熟。通信、补给与情报系统的改进,也为后来的全球海军争霸提供了经验。
从经济角度看,战争加剧了英国对海运控制的重视,进一步强化《航海条例》的执行力度,挤压荷兰在全球贸易网络中的中介地位。荷兰虽仍保有金融中心阿姆斯特丹的影响力,但其商业帝国开始缓慢衰退,而英国东印度公司则趁机扩大在亚洲的势力范围。
综上所述,第三次英荷战争不仅是两国海上争霸的关键一环,更是17世纪欧洲权力转移的重要节点。它揭示了国家利益、外交联盟与军事战略之间的复杂互动,也为18世纪英国崛起为世界头号海洋强国铺平道路。











